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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1-108-060001
- 處分日期
- 2019/06/03
- 違規日期
- 2018/05/11
- 違反法條
-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2條第1項,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第10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5月11日派員至該公司現場稽查,現場未張貼飲用水設備之水質檢驗報告,核已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暨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第10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2條第1項及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飲用水管理條例第2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大坑里南上路五二六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大坑里南上路52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