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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110043
- 處分日期
- 2021/11/24
- 違規日期
- 2021/08/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於109年11月19日至貴社督察,發現貴社登記資本額為新臺幣500萬元且從事金屬製品製造,屬環保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之事業,其機器使用切削油及殺菌劑,產生廢油混合物,未向主管機關提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經審查核准,即逕行營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處分罰鍰並限期110年4月30日前改善完成,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局於110年8月4日至貴社複查,經查前開違規事項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淵東里本原街三段二三四巷一○六弄七九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定區海寮里海寮5之69號(23.0932885,120.1987437)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