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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60007
- 處分日期
- 2025/06/02
- 違規日期
- 2025/04/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實驗室內貯存一箱清洗後的廢玻璃空桶(R-0401),由員工表示係為實驗室盛裝甲醇、硫酸之廢空桶(C-0301、C-0202)自行清洗後產生,並出具甲醇、酒精、硫酸及丙酮等領料單佐證,與該廠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完成日期:文到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工業一路七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工業一路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