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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120036
- 處分日期
- 2019/12/30
- 違規日期
- 2019/10/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號),現場作業中,經查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操作情形,旋風分離器(A101)壓差3.7 cmH2O(操作條件8~20 cmH2O),洗滌塔(A102)壓差1.6 cmH2O(操作條件4~20 cmH2O),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104)未顯示壓差數值,排放管道(P101)採樣口前管壁破損未能密閉式收集,核屬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林口區工四路四○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林口區工四路4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