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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120036
 
            
            
            
                
- 處分日期
 
                - 2019/12/30
 
            
            
                
- 違規日期
 
                - 2019/10/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號),現場作業中,經查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操作情形,旋風分離器(A101)壓差3.7 cmH2O(操作條件8~20 cmH2O),洗滌塔(A102)壓差1.6 cmH2O(操作條件4~20 cmH2O),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104)未顯示壓差數值,排放管道(P101)採樣口前管壁破損未能密閉式收集,核屬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林口區工四路四○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林口區工四路4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