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宜蘭縣
  3. 宜蘭縣政府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宜蘭縣政府

文號
23-106-040005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7/04/24
違規日期
2016/01/0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5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從事「105年度縣管水利設施維護及河道整理工程」(管制編號:G105G1Z023-1),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規定,於105年1月6日前一日完成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遲至105年3月9日始完成繳費,逾期達64日超過30日以上。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5條第1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一號
違規地址
宜蘭縣宜蘭市延平一路
統一編號
4040190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