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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彰化檢車段

文號
40-101-010002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2/01/02
違規日期
2011/12/1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請依實際營運狀況檢視申報相關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等流向資料及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或異動,倘再經勾稽或稽查等,查獲違規實情,仍將依法處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西興里一一鄰西興東路二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西興里西興東路2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