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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20057
- 處分日期
- 2020/02/21
- 違規日期
- 2019/12/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2月20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貴公司製程略為塑膠粒->押出機->半成品->紡紗->成品(地工織品),其107年度押出機之產量達1,009.82公噸,符合環保署公告第8批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事業,惟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立即停工,並限期於109年3月27日前備齊相關申請文件提出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申請。限改日期:109年03月27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經三路三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經三路三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