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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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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050002
- 處分日期
- 2023/05/09
- 違規日期
- 2023/03/2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檢舉仁武區仁雄路橋下有白色泡泡水,經本局派員稽查發現橋下有一水流注入大排,致水面有白色泡沫之情事。經巡上游發現為貴公司經營洗衣業,現場有7台100kg,1台50kg洗衣機,稽查當時正常洗衣作業中且所產生之洗衣廢水未經妥善處理直接排放,致仁雄路橋下白色泡泡之污染情事,污染事實明確,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瑞興路三七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八德西路81巷6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