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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30002
- 處分日期
- 2020/03/09
- 違規日期
- 2020/02/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彰濱廠從事電力設備製造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事業,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其製程產出之鉛及其化合物(總鉛)(C-0102)自2017年11月起至108年12月未清除,貴公司雖於107年10月23日彰南字第107031號函提送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展延,並經彰化縣政府107年11月1日府授環廢字第1070382856號同意貯存延長至108年10月31日,惟逾期未清理,案經本局109年2月3日稽查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該批廢棄物已於109年1月10日清理完成,不另行限期改善,爾後請確實依規定辦理,倘再經查獲違規事項,將依法按次處分。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國聖里國聖路二五八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上林段○四七七之○○○○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