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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06-050081
- 處分日期
- 2017/05/05
- 違規日期
- 2017/03/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5年12月22日14時50分派員前往稽貴公司所承租位於臺中市南區高工路與南和一街口空地(地點:南區下橋子頭段0279-0005地號)稽查,旨揭空地堆置廢棄物致有礙環境衛生,前經本局於106年1月11日以中市環稽字第1060003478號函通知文到7日內改善完成(106年1月12日送達),嗣經限期改善屆滿,本局於106年3月16日21時派員前往複查,旨揭空地廢棄物仍未清理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本案違規部分,限期貴公司於文到7日內改善完成,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將按日連續處罰。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大墩十三街二三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南區下橋子頭段0279-0005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