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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星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9-060037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6/23
違規日期
2019/05/0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50,25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廠內設有重油貯槽一座,於重油輸送過程因管線破損導致重油滲漏,並經由廠內溝渠流出至廠外道路側溝,再續流於中壢工業區雨水道(RD08),最終流至承受水體(新街溪),惟貴公司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5025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南園路一之一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忠福里南園路1之1號
統一編號
4501689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