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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龍工程行

文號
40-107-100004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8/10/04
違規日期
2018/08/1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案經白河分局竹門派出所警員通報,經本局於107年8月1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工程行載運自本市東山區青山里工地施工後產生廢磚塊之混合物至本市白河區長安段038地號,欲進行棄置,未依規定進行再利用處理。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6條公告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再利用種類編號七-營建混合物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白河區崎內里外崎內一九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白河區長安段038地號
統一編號
1084309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