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09-120033
- 處分日期
- 2020/12/24
- 違規日期
- 2020/10/1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食品油炸作業,領有工廠登記證(編號:99607184),廠房面積約216平方公尺(大於50平方公尺),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約35.5千瓦(已達2.25千瓦以上),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號公告第2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食品製造/處理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限改日期:110年01月1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東豐街四九巷二二弄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東豐街49巷22弄2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