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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80015
- 處分日期
- 2023/08/09
- 違規日期
- 2023/06/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12年6月1日以報單第DA/12/117/E2177號向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以下簡稱臺中關)報運出口USED CARTYPE共1個貨櫃,重量24,240KG。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2年6月7日會同臺中關、新代報關有限公司及貴公司至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分站查驗結果,並依據貴公司提供之來源及說明書,查核貨櫃內裝物為貴公司收受來自中部地區各不特定輪胎行更換之廢輪胎,貴公司未申請廢棄物輸出許可即逕行輸出廢輪胎,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何成里文心路二段五六六之一號三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分站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