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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草町餐盒屋

文號
41-100-100011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11/10/21
違規日期
2011/09/1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縣竹北市十興里文田街一三八號一樓
違規地址
新竹縣竹北市十興里文田街138號處。
統一編號
9900504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