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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50006
- 處分日期
- 2019/05/21
- 違規日期
- 2019/04/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為民眾陳情案,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其勾稽時間為107年4月至108年3月,發現貴公司承攬新港銅箔四廠新建土建工程(工程地點為本縣新港鄉中工段7地號),產出廢棄物之營建混合物(R-0503)申報至108年3月貯存量為19.25公噸,與工地主任表示現場貯存量約11公噸,明顯與申報貯存量不符,前述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0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市西區竹圍里忠順一街一九號七樓之二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新港鄉中工段7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