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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文號
23-112-120001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3/12/08
違規日期
2023/10/18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37,500
處分種類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違規情節
112年10月18日派員前往復查,查該工程工地周界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記缺失點數4點,本案屆期仍未改善完成,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7500元整,請於期限屆滿前完成記點缺失項目之改善,並檢具相關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 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1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爰依同法第 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四一六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聖安路666-16號前
統一編號
5880730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