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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30014
- 處分日期
- 2022/03/04
- 違規日期
- 2020/05/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臺南市政府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惟未申請設置貯存場或轉運站。109年5月11日經本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將收受之建築廢棄物貯存堆置於仁德區文華路3段189巷111弄36號旁(崁腳段0471、0449地號)土地內,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 裁處書主旨
- 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3項次3之規定裁處及行政罰法第26條第3項規定。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東區崇明里崇明路五五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文華路三段189巷111弄36號旁(崁腳段1001、1002)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