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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40009
- 處分日期
- 2024/04/11
- 違規日期
- 2023/07/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12年7月7日至貴廠執行其他合成樹脂或塑膠製造程序(M03)(許可證字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877-01號)排放管道(P301)異味污染物稽查檢測,管道高度11公尺,當天檢測值為1320,超出「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所定之標準值1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限貴廠於113年6月30日前完成改善並提送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13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洲路一九○號及本工七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洲路一九○號及本工七路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