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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9-010004
- 處分日期
- 2020/01/04
- 違規日期
- 2019/11/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旨案係民眾陳情,本局環境稽查科108年11月5日派員至本市湖內區中山路2段7-5號稽查,發現堆置約7~8噸清運垃圾(約2部壓縮車之量)之一般家戶垃圾及一般事業廢棄物,查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字號:106高雄市廢乙清字第0053號),惟未申請設置貯存場,將上開廢棄物堆置該處,顯未依經審查核准之許可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湖內區葉厝里保生路一六五巷一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湖內區中山路2段7-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