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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8-100084
- 處分日期
- 2019/10/21
- 違規日期
- 2019/08/2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 罰鍰金額
- NT$21,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產品經水洗後有廢水滴至作業環境,貴公司未妥善收集處理,因未採取維護、防範措施,致作業廢水有疏漏至地面水體之虞,且廢水疏漏時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及未記錄其疏漏日期、時間、原因、水量、及收集處理情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二)廢水處理設備非屬自動連續記錄,未每日記錄操作參數1次;使用之藥品量,未按次記錄、每月統計,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三)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非屬自動連續記錄,未每日記錄其累計水量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1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6條、第6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雅區二和里雅潭路四段三七七巷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雅區雅潭路四段377巷2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