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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120008
- 處分日期
- 2018/12/12
- 違規日期
- 2018/08/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於下風處進行三點式比較式嗅袋法採樣,經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NIEAA201.14A)檢測值為59,未符合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規定(排放標準為50),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於108年1月18日前改善完成以符合法令規定,並檢具相關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將依法處以按日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二林鎮二溪路七段二四五巷七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二林鎮二溪路七段245巷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