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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宇琺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10-040005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04/06
違規日期
2021/02/2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公司工廠稽查,經查貴公司製程作業係將鐵金屬製品以脫脂劑及清水清洗脫脂除油後,並加熱烘乾再進行烤漆作業製成成品,作業產生之廢水貯存於回收槽,其廢水全量回收使用,貴公司已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金屬表面處理業(業別,項次18),惟未領有本府核發之貯留許可證逕行貯留廢(污)水。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命貴公司未取得許可前全部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廣興里建國路九一○之一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建國路910號
統一編號
2351664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