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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興畜牧場

文號
40-110-02001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1/02/05
違規日期
2020/12/3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12月30日派員督查,發現貴牧場外溝渠有淤積豬糞殘渣,污染水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阿蓮區崙子頂段二六六六地號,崙子頂段二六六七地號,崙子頂段二六六八地號,崙子頂段二六六九地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阿蓮區崙子頂段2666地號等4筆土地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