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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發環保企業社

文號
40-107-090004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8/09/14
違規日期
2018/06/3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經查貴社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4中市廢清字第705-02號),惟貴社負責人確認並坦承將水肥載運棄置至本縣卓蘭鎮經國路71號旁農田。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外埔區大東里甲后路五段四三巷一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苗栗縣卓蘭鎮經國路71號旁農田
統一編號
2180095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