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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勝企業社

文號
45-109-11000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11/05
違規日期
2020/09/2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未領有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係從事廢機動車輛回收拆解行為。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及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金城路六之五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小港區桂林段869地號
統一編號
21343452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