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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斯特實業有限公司

文號
40-108-060011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6/06
違規日期
2019/04/1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將廢塑膠(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編號四種類)破碎後再製成塑膠粒,惟未取得再利用檢核資格,逕行從事廢塑膠再利用行為。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東明里東福路五五六巷三五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東福路556巷35號
統一編號
54124817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