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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20005
- 處分日期
- 2025/02/06
- 違規日期
- 2024/11/2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為再利用機構,原物料主要為廢塑膠、廢橡膠,主要產品為固體再生燃料 (SRF),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准字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577-00號,有效期限:112年10月2日至117年10月1日。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11月28日現場督察,查貴公司現場製程成型機增設為4臺,其中3臺成型機運作中,核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僅登載2臺成型機不符,查有未依核發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情事,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工業路一七三巷二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工業路一七三巷二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18 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