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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120002
- 處分日期
- 2024/12/12
- 違規日期
- 2024/10/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管理中心於113年10月22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臺端堆置於本縣水上鄉義興段1285-10地號砂石堆置場,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之總設計或實際堆置面積在100平方公尺以上,但未設置或採行防制設施,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3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民雄鄉福樂村埤角六六九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水上鄉中義街(義興段1285-0010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