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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隆股份有限公司大園廠

文號
40-109-070069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7/15
違規日期
2020/04/2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產出之廢集塵灰經採樣檢測結果,戴奧辛總毒性當量濃度為2.33ng I-TEQ/g,超過有害事業認定標準1.0ng I-TEQ/g,認定為有害事業廢棄物,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未登錄該廢棄物為有害事業廢棄物。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9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大工路一一六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大工路一一六號
統一編號
33085508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