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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13-090067
- 處分日期
- 2024/09/04
- 違規日期
- 2024/07/19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3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前於113年2月7日10時2分派員前往臺中市西屯區民安段1868-2地號營建工地周界外測得均能音量為70.9分貝,背景音量為53.4分貝(兩者相差超過10分貝,無須修正背景音量),超出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法限期貴公司於113年2月11日9時整前完成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得按次或按日連續處罰,或令其停工、停業或停止使用,先予敘明。本局於113年7月19日10時20分派員前往複查(第四次),於貴公司營建工地周界外測得均能音量為70.8分貝,背景音量為57.5分貝(兩者相差超過10分貝,無須修正背景音量),仍超出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8月12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北屯區崇德二路二段二三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四段1270號旁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