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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3-090148
- 處分日期
- 2024/09/05
- 違規日期
- 2024/07/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於今(113)年7月16日上午09時11分許稽查發現,本市南區新興段220009等地號工程(案名:尊南一品,南區尊南街264號旁工地),該工區內A7後方排水溝、A5一樓樓梯下方地面等共2處所、積水且已滋生孓孑,明顯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現場已拍照存證。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北區臨安路二段一二九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南區新興段220009等地號(尊南街264號旁工地)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