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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生塑膠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40-110-120041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1/12/30
違規日期
2021/11/0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一)製程產出廢塑膠混合物,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貯存地點為秀水鄉下崙村三聖巷21之5號,最大月產生量為0.5公噸,查有清運移至廠外貯存且每月產生量已逾10%,違反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二)委託世桀股份有限公司清除廢塑膠混合物,未依規定上網申報清除情形,違反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三)廢塑膠及廢塑膠混合物露天貯存,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廢塑膠混合物無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第36條第1項規定。(四)收受廢塑膠之日期、數量、再利用用途、衍生廢棄物之處置等事項未作成紀錄供查核,違反第39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期於111年2月25日(星期五)前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11年02月25日。處環境講習5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及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秀水鄉下崙村三聖巷二一之五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秀水鄉下崙村三聖巷二一之五號
統一編號
12812144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