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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90023
- 處分日期
- 2018/09/10
- 違規日期
- 2018/06/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本局於107年1月勾稽貴公司承攬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辦公大樓新建工程室內裝修工程暨內部設備採購案-HCD1050530 (管制編號:J55B9746)106年04月至106年11月份網路申報資料,於106年5、8~11月份公共事業設施工程作業程序(製程代碼:420003)產出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未依規定於期間內連線上網申報廠內產出/貯存情形,以上事實已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同區長安西路三○○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興隆路二段二六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