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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50003
- 處分日期
- 2018/05/14
- 違規日期
- 2018/02/2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2月26日派員前往宜蘭縣蘇澳鎮海邊路8號稽查,發現該場所於該處進行水產加工設備之檢修,因整修氨氣輸送管線過程導致氨氣洩漏,現場無氨氣收集處理防制設備,無法有效收集及處理即行逸散至周界外有惡臭之情形。本案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使用、輸送或貯放有機溶劑或其他揮發性物質,致產生惡臭或有毒氣體。」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南安里南安路二八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海邊路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