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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14-030038
- 處分日期
- 2025/03/25
- 違規日期
- 2025/02/14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7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查該公司登載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應變人員操作級人員李○○,本日查核時應變人員未在廠,亦無法提供出勤紀錄,現場陪同稽查會同人員自承該應變人員出差因而未能於廠內執行業務,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7條第3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應變人員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登載應變人員應受雇且常駐於運作場所,惟該公司未能依受上述規定執行。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4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7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1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一八○巷四八號三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
- 更新時間
- 2025/04/17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