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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中壢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文號
30-111-060020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2/06/13
違規日期
2021/01/1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69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12月22日派員至貴中心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96.7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80mg/L)(註:懸浮固體、銅、鎳、鋅符合放流水標準),限期貴中心於110年2月17日前完成改善,惟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1月19日(改善期間)派員至貴中心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7,230mg/L,化學需氧量:2,310mg/L,銅:34.1mg/L,鎳:1 .78mg/L,鋅:5.37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25mg/L,化學需氧量:80mg/L,銅:1.5mg/L,鎳:0.5mg/L,鋅:2.5mg/L),貴中心於改善期間,放流水污染物項目(懸浮固體、化學需氧量、銅、鎳、鋅)超過原據以處罰之排放濃度更形惡化,另貴中心放流口所在之承受水體(黃墘溪)係屬新街溪及埔心溪第一級總量管制區,惟總量管制標的項目(銅、鎳、鋅)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69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57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分期繳款中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中壢工業區松江北路一三七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松江北路137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