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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霧峰區公所

文號
23-100-060001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1/06/01
違規日期
2011/04/1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6月01日。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暨空氣污染防制收費辦法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5條規定處分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霧峰區大同路二○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霧峰區北柳里、本堂星
統一編號
5730400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