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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20006
- 處分日期
- 2019/02/20
- 違規日期
- 2019/01/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月7日派員至本市佳里區六安里六安130號稽查,發現現場以樹脂及矽粉為原料,經攪拌及加熱等程序進行混合,且有產生揮發性有機污染物之虞,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7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該公司未取得從事接著劑製造程序之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而逕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命貴公司接著劑製造程序停工。限改日期:108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萬華區莒光路三一○號七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六安里六安一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