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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90017
- 處分日期
- 2022/09/21
- 違規日期
- 2022/08/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管制編號:L9406935),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1年8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110年1月至111年6月網路申報資料,其中無機性污泥(D-0902)申報貯存量至111年6月底約有2.2839公噸,於勾稽區間每月均申報產出0.014公噸,惟貴公司提供之污泥產出量每次記錄表與系統中所申報無機性污泥之每月產出量不符,有申報錯誤情事,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0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潭子區大富里大富路三段一六五巷一二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潭子區大富路三段165巷12之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