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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賀正宗東山鴨頭

文號
20-112-030008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3/03/08
違規日期
2022/10/1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40,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之翔賀正宗東山鴨頭從事餐飲業,稽查時營業中,周遭無其他異味污染源干擾,於周界外適當處所進行異味污染物採樣,經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最高限值:1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0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瑞芳區中正路五○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瑞芳區中正路50號
統一編號
9252122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