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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0-040003
                
- 處分日期
- 2021/04/13
                
- 違規日期
- 2020/10/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領有本市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6臺南市廢乙清字第0047號)之清除機構,非屬廢棄物處理機構,亦未核准貯存場或轉運站,應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業務,稽查時發現廢鐵(代碼:R-1301)、一般廢化學物質混合物(代碼:D-2399)、多氯聯苯重量含量低於百萬分之五十且不含油脂之廢變壓器、廢電容器(代碼:D-2507)、不含油脂之廢配電開關(代碼:D-2510)及附零組件之廢印刷電路板(代碼:E-0222)等廢棄物堆置情形,且貯存區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仁愛里大同路三段四九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仁愛里大同路三段49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