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3-108-040001
- 處分日期
- 2019/04/10
- 違規日期
- 2019/03/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人員於108年03月07日稽查發現「通展建設保成段新建工程」(1)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等缺失,致影響防制效果,依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缺失記點10點,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規定裁處。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廣西路三四四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代德二街(保成段171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