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源裕實業有限公司
- 文號
- 40-108-110008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9/11/05
- 違規日期
- 2019/09/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二廠委託大寧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處理之事業廢棄物D-1499經貴公司與大寧公司於108年9月12日共同委託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採樣,經檢測結果顯示鉻總量為27.6 mg/L超出毒性特性溶出程序(TCLP)溶出標準,故認定為有害事業廢棄物,惟查貴公司二廠於108年8月19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登載廢棄物種類C-0104鉻及其化合物(總鉻)。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安順里開安三街四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開安路一六三號
- 統一編號
- 86747077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