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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70003
- 處分日期
- 2021/07/04
- 違規日期
- 2021/05/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善化廠於本市善化區從事堆置作業,經本局110年05月20日派員至現場稽查,查其現場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體積總共為13,744.4m3,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五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該公司固定污染源M01堆置場作業程序許可證於109年6月到期且未取得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堆置,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上開缺失有稽查照片、稽查單可稽,另本局於110年6月22日前往確認現場未運作,且堆置之逸散性粒狀污染物體積無變動,並令業者停工不得作業。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本案於110年6月22日稽查現場命停工。限改日期:112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一、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山上區明和里明和二二九之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善化區嘉南里茄拔358-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