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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10002
- 處分日期
- 2022/01/07
- 違規日期
- 2021/11/0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未申請許可或登記文件,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1月5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該公司於該地堆置逸散性物料,經測量已達行政院環保署指定公告「公私場所,其地平面上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堆置場(如礦物,土石等)之總設計或實際堆置體積在3.000立方公尺以上或堆置量在6萬公噸/年以上者」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惟該公司並未申請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2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冬山鄉三奇村三英路一一○巷六四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冬山鄉東城段318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