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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揚畜牧場

文號
30-106-070060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7/07/18
違規日期
2017/05/1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核水電表操作紀錄,未依規定每日紀錄其累計讀數值;另查其放流水加壓馬達浮球故障,致廢水由活性污泥曝氣池滿溢至場內地面,再流至場外水溝,造成水體污染。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並限期106年8月22日前),檢具106年5月12日起至提送日止之專用電度表、累計型水量計每日累計讀數之紀錄文件,及放流水加壓馬達浮球完成修復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60條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所定辦法、第2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第51條第2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1、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永靖鄉竹子段八二七地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永靖鄉竹子段827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