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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呈貨運行

文號
40-107-010008
裁罰機關
新竹市
處分日期
2018/01/18
違規日期
2017/11/1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11月12日下午14時35分接獲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朝山派出所通報並於同日下午15時20分至本市中華路6段705號會勘,發現貴行陳○○駕駛曳引車(頭車車號:479-GF、尾車車號:81-KK)載運1車剩餘土石方,經○○未持有剩餘土石方隨車證明文件。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竹南鎮中華里中正路一五六巷一弄一六號
違規地址
新竹市中華路6段705號附近
統一編號
3700810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