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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20006
- 處分日期
- 2024/02/05
- 違規日期
- 2023/11/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8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112年11月16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執行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指揮檢警環搜索行動,查貴社為廢機動車輛回收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證號:桃回收字第0059-7號),查貴社於111年6月21日將廢機動車輛拆解之廢塑膠混合物,委託未領有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之業者(明鴻資源回收企業社)處理,數量計1車次37.34公噸,該廢棄物並遭棄置於苗栗縣造橋鄉東興段257、258、340、341、342、264、337、339及343等9筆地號(土地使用類別含丙種建築用地、農牧用地及交通用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84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2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北富里關爺南路二七九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北富里關爺南路279號24.9208561,121.2208201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