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13-110007
- 處分日期
- 2024/11/13
- 違規日期
- 2024/06/2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會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6月24日10時55分前往該公司新竹工廠進行北部地區表面金屬處理業督察專案計畫,現場巡查發現其廢水處理設施T01-08中繼槽與T01-09緩衝槽的廢水管中間另有一T型分岔管線,該管線未流入T01-09緩衝槽及T-10離子交換樹脂塔直通T01-11沈澱槽,且未登載於水措,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另勾稽111年及112年申報資料,發現水污染定檢申報紀錄與事業廢棄物申報管理系統申報使用量不相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9-1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三六三號四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中興村光復路六之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